浅议微商与消费维权

发布:2019-04-02 14:21    来源:新民晚报社区版·长三角
近几年红红火火的网店,再到现在的微商。 微信朋友圈的
出现,不但改变了人们的交流方式,也改变了一部分人的消
费模式。
现在随处可见的二维码,扫一扫送礼品成了好多微信号
推广的手段之一。 好多人认为无所谓,觉得扫一扫很方便,自
己又不会少什么,还能白拿礼品,不知不觉中就加了好多不认
识的号码,还有一部分微信号是通过 QQ 号和手机号等形式
添加的。
但是,微信作为一种虚拟的网络社交方式,一般情况下无
法确认真实身份。 时间久了,自己都不知道微信好友是谁,怎
么加进来的。 朋友圈被各种广告刷屏,“熟人营销”模式成为
了微商推广的一种重要手段。
朋友圈售假被处罚的事情在全国各地陆续出现,其中不
乏有新的微信骗钱手段。
笔者就曾有一个朋友,她在微信上购物被人骗了。 朋友
描述说,骗子的行骗手法很简单,就是在朋友圈里晒了好多
物美价廉的商品,且价格非常有诱惑力。 她也不记得什么时
候加的好友,以为是之前认识的一个朋友,看微信号显示的
是手机号,所以对这个好友还是比较信任。 然后她就与卖家
联系,谈好价格,等待发货。 等了几天还是没有消息,再联系
卖家,卖家说厂家发货量太大了,让她再等两天。 该朋友信以
为真,结果第三天一早发现被拉黑了,这时她才意识到自己被
骗了。
要知道“微商”大多使用的是个人注册的账号,无实体店、
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平台。 该朋友是微信私下
交易的,属于个人私下交易行为。 当出现纠纷时,消费者的相
关权益很难受到保障。 虽然在腾讯平台举报被受理了,但处
理结果往往只是把对方的微信号封掉,被骗的钱追回可能性
很小。 当然也可以走民事纠纷的途径,但投入的成本远远高
于损失的价值。
还有一些消费者认为,钱财的损失只是一方面,当微信交
易时,消费者会把电话、住址等联系信息给对方,这也会造成
自身信息泄漏。 当出现纠纷时,消费者会担心自身安全受到
威胁,如果损失不严重也就不了了之,放弃维权。
何以微信朋友圈交易混乱、消费纠纷多、消费者维权难?
要知道,微商是一种新型的电商模式,创立时间较短,且
缺少职能部门监管,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维权渠道不畅通。
微信朋友圈内的销售主体是属于企业的,进行过工商登
记,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那么属于《消法》中的经营者。
消费者与这些销售主体发生纠纷是受《消法》保护的。 《消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依法应向消费者进行
赔偿。但是大多数微商的销售主体为个人,其并不属于《消法》
中的经营者,只能走民事法律处理,程序复杂,耗时长。
微商准入门槛低、投入成本少、传播快等特点,吸引越来
越多商家和个人加入微商这个行业。 但商家商品信息良莠不
齐,往往真假难辨;微商行业里鱼龙混杂,很多不法商家利用
微商渠道的隐蔽性、不易监管、市场混乱等特点,利用价格
低、效果好等为噱头吸引一批想要创业的个人微商者,也就
是所谓代理,而且是代理里的最下层。 他们缺失法律法规常
识,贪图利润高,没有经过辨别就开始微商生涯,助不法商家
不断圈钱。
当事情曝光后,不法商家跑了,后果只能由消费者和个人
微商者承担,一部分个人微商者自己承担退款退货的责任,在
朋友圈保存了信誉;一部分个人微商者自己不愿意承担退款
退货的责任,只能把消费者从好友拉成黑名单,同时在朋友
圈销声匿迹。 这样就为消费者维权增加了难度。
如何才能避免消费者损失、减少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
益呢?
首先,消费者要提高防骗意识,做到不随便购买三无品
牌。 一些人为什么会受骗,一是贪图便宜,二是看别人买自己
也跟着买。 我们只要通过百度搜索,查看这个品牌有无正规
的官网,以及购买者对这个品牌的反馈。 有厂名公司名称的
都可以在企业信用公示网站查询。 如果查不到,那这些商品
就要慎重购买了。
消费者应该尽量选择货到付款的微商。 现在很多从微商
那里购买商品都是先付款的,最后要么是商家没发货,要么是
发了一堆劣质产品,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商家手里;尤其是朋友
圈购买产品的,多数是私下交易的更要谨慎付款。
如果要通过微商购买产品,可以去一些专业的微商微店
平台,这样就能确保出现问题后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进行维权。
在此,我们也要提醒微商要自律,切勿盲目跟风。 现在好
多微商都是随波逐流,对商品都没有进行深入了解,也不清楚
来源,不辨真伪,就在朋友圈直接转发商品信息,快速地加入
微商行列。 如果碰到好的品牌、好的商品可以说是会赚钱,但
是,被骗上当的也不在少数,不但损失了钱财,还得罪了朋友,
所以做微商还是要慎重。
微商交易全程网络交易,传统监管手段相对薄弱,提高微
商准入门槛,改变付款方式不失为一种较好的、防微杜渐良
方。 可以参照网络购物的模式建立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必
须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进入,如营业执照,担保金,个人身份
证明等等。 让微商更有序的进行交易。 对于微信直接付款的
交易方式,使用交易平台的第三方支付,可以比较有效地保障
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环节,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
能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
与此同时,平台首先应该把好关,完善网络市场监管工作
基础设施。 现在微商消费者维权难度大,一部分原因是根本
找不到要投诉的主体,还有一部分是没有证据留存。 微信平
台应该在后台运营中保存主体信息,对于所有参与微商行为
的号码绑定身份证进行实名认证。 微信平台首先要把好第一
关,对于一些不良记录的号码给予公示,对于消费者的举报应
该给以重视,不要石沉大海,应该及时把处理结果反馈给消费
者。
当然,行政监管人员要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加强宣传也
是非常有必要的。 提醒消费者购物要谨慎,多宣传一些案例
给消费者,避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最重要的,是行政监管部门筑起坚固的盾牌,落实网络经
营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
及时向社会公示违法处罚信息。 从最根本的生产环节抓起,
把违法行为扼杀在摇篮里。 对于个人违法行为记入个人信用
档案,让不法分子付出代价。
从目前我国的情况来看,净化微商消费领域困难重重,不
是短时间内可以解决的,但是随着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市
场监管力度不断加强, 微商领域一定会得到健康有序地发
展。
杨晓丹 吴国强 萧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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