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3月起施行

发布:2024-03-14 12:57    来源:长三角时讯
《苏州市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实施办法》(简称《办法》)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日前,苏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办法》主要内容和相关情况作说明。
苏州市残联副理事长耿新芳介绍,残疾人群体的生存、发展状况影响到苏州市近五分之一家庭的生活状态。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避免和减少残疾的发生,促进康复事业发展,是保障人民享有幸福安康生活、事关发展全局的重大任务。
《办法》共五章三十八条,主要包括完善残疾预防和康复工作机制、健全残疾预防工作体系、保障康复服务的有效供给、完善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办法》坚持普遍预防与重点防控相结合,针对各阶段主要致残因素采取综合措施。
苏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制定是苏州“小快灵”“小切口”政府规章立法的生动实践,题目虽小,但内容专业、特色鲜明,措施针对性很强,为推动苏州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适应新时代要求、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据介绍,《办法》实施后,苏州市残联将依据《办法》各项条款,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建立残疾监测网络,制定并实施残疾预防工作计划,全面做好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工作,让社会每个个体都了解并做好自身的残疾预防工作。同时,加强残疾筛查和统计工作,建立残疾人口数据信息报告制度,逐步建成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服务体系,切实减少残疾的发生,有效改善民众生活质量。
苏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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