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吴中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出台议事规则

发布:2023-05-29 09:59    来源:长三角时讯
苏州市吴中区在首创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创新实践。为了更好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规范议事程序,提高议事质量,近日,吴中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定出台了《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议事规则结合近年来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的创新做法和实践经验,把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范,以制度引领和保障实践创新,推动开发区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精细编制流程,提升履职质效
议事规则共计六章二十九条,从总则、会议的筹备和举行,到审议工作报告、审查预算,再到询问、发言和表决,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保障代表联席会议高效运行奠定了制度基础。
程序的合理性和规制化决定了履职质量和效果。为增强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议事规则用三分之一的篇幅,规定了会议筹备和举行工作,明确“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有辖区内三分之二以上的区人大代表出席,始得举行”,并规定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在会议举行前,由召集人会议进行“提出会议议程草案”“提出会议需要设立的专门小组人员名单草案”等准备工作。议事规则还对财政经济小组等专门小组的设立、会议列席制度等进行了细致规定。
为提高会议的计划性和组织性,避免审议准备不充分,议事规则还对议案、专项工作报告等材料的提交作了规定,并明确“在会议举行的两周前,将开会日期和建议会议讨论的事项通知代表”,使代表能够提前熟悉会议内容,保证审议的质量和实效。
代表全程参与,擦亮民主底色
“建议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体现到议事规则中去,更好地用制度来保障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议事规则草案征求意见过程中,不少代表提出了这样的意见建议。
鉴于此,议事规则在总则中开宗明义,“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行使职权,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办事。”
在将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议事规则还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和要求贯穿于各项条款规定中,如,向人大代表征集经开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专题询问内容向辖区内的区人大代表征集,区人大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询问;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通过的决定、决议、投票结果等,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在有关新闻媒体、吴中经开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等等,无不体现了代表参与、民主监督。
“从制度设计源头着手,将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机融入议事规则中,从而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具体地、现实地落到实处。”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召集人陆志伟说道。
强化规则执行,彰显制度刚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切实抓好议事规则的宣传贯彻,真正体现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全体代表联席会议分组审议时,不少代表在赞成议事规则草案的同时,建议增强议事规则执行的刚性。
制度的执行还需要落细落小。“代表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会议的,暂时取消参会资格,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会上未能作出充分回答的,受询问单位应当在会后一定期限内,在人大代表联席会议有关专门小组会议上再次作出答复。”……这些对于每个细节和环节的规定,也体现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议事规则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开发区人大工作,是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开发区治理体系的具体实践,有助于与时俱进完善经开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提高议事水平。”吴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方伟军表示,吴中区将持续推进开发区人大代表联席会议制度优化、实践创新,积极打造开发区人大工作的吴中样本。
吴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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