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岁月

发布:2024-12-01 13:40    来源:长三角时讯
文 / 程志斌
我对老屋的记忆停留在我的童年时代。
父亲说,老屋是我家的祖屋,是我爷爷的爷爷手上盖的。我推算了一下,应该是清朝同治年间,距今一百好几十年了。
我小时候,老屋里住的有太爷爷衍生的三大家子,算起来有二十几口人。老屋里天井明堂居中,明堂东向阁厢住着我爷爷。上堂是客厅,厅中青砖铺地,陈设极是简陋:照壁上光秃秃的,不见中堂挂屏;下摆一条案,案上仅有一座陈年的自鸣钟,锈迹斑斑,我印象中它从来就没有鸣响过;条案前倒也有一副八仙桌椅,许是年代久远了吧,桌椅的漆色早已褪尽,桌面也开裂的厉害,估计筷子都能从缝中掉下地去,那椅子坐上去也是摇来晃去。反正打我记事起,就没见这副桌椅派上过什么用场。厅堂东厢一隔为二,外间是我叔一家的,我家住里间;西厢是二叔公家的,住着我堂叔一家五口;下堂是三叔公家的。照壁后有楼梯上二层阁楼,楼上尽是些废弃不用的旧年杂物。西厢辟有一衕门,可通向西边太叔公家。
我家住的房间甚是逼仄,不过七八个平方,一张上代传下来的乌红的满顶床,占去了大半间,一架乌红的橱柜,一张乌红的案桌,把房间挤得满满当当,也算是徽州人家讲究的“一房红”了。自打我妹妹出世,父母就让我住到了临近的外婆家,那年我七岁,故而对老屋夜宿的情形没有多少印象。唯独有一次,跟伙伴们去外村看电影回来,夜已深了,外婆家已上锁,只好挤进自家那张宽不过五尺的满顶床,床上已睡下父母弟妹四人,连翻个身都吃力。起个夜,还得叫醒睡在床沿的父亲,点亮床头的煤油灯,把我从里铺给抱出来。
老屋的厅堂很是空荡,这倒是让我们孩子有了一个嬉戏的场所。打纸鳖,砸铜角,跳方格,蒙熟羊(俚语,捉迷藏)……
玩得最多也最起劲的,是打纸鳖。纸鳖自然是纸做的,三角形状,只需三两下,便能折成。玩的时候,在厅堂的一头放一块青砖,每人各出一个纸鳖置其上,两三米外画根线,人站线外,用铜钱往纸鳖上砸,纸鳖从砖上落了地,便归其所有,赢了,笑逐颜开,输了,垂头丧气,臊眉耷眼。 我依稀还记得,有一回我趁爷爷不在,遛进他住的阁厢,拿了一本爷爷用来记账的簿子,一张一张给撕了,折成一个个纸鳖。我抖着一摞纸鳖,在小伙伴们跟前很是得意了一回。不想让爷爷发现了,气的他老人家青筋暴出,怒目圆瞪,“嗯个臭细鬼!”狠狠地在我头上凿了一个阁顶栗。后来我才知道,爷爷当年在邻近的旺川小学教算术,还兼着学校的出纳,少了账本可是大事。所幸纸鳖是用整张纸折的,才玩了一回,还没被铜钱砸烂。可是我手中的纸鳖有不少已输出去了,后来还是爷爷拽着我挨家挨户上门,拿废弃的纸张从我伙伴手中换回,他一个人在阁厢里粘了好半日。这是我记忆中爷爷唯一一次冲我发火,打了我。
白日里,若是没有了孩子的嬉闹,老屋的厅堂是少有动静,寂清得很;倒是老屋的灶下(俚语,厨房)热闹多了。
老屋的灶下与正屋隔着一条两米宽的老街。灶下三家共用,中间是一对通过道,街面上的人家,可走过道去河边浣衣洗菜,河边的人家,可从过道来街上走门串户。这样,一天里出出进进的人就多,家里的过道成了公共通道,家里的灶下也就成了公共场所。一到吃饭的点儿,左右的邻居便纷至沓来,一个个捧着饭碗,吧唧着嘴,有找了凳椅坐的,有寻了一边站的,还有的屁股一提,索性就坐上了灶台。想想也是有意思,我们三家吃的饭还在他人贵臀下的锅里呢,要是上了灶台的尊客一时没憋住跑了气,那饭还怎么吃。不过,那个时候,我也从没有见过灶台的主人为这动过气,显然谁也没觉得这是无礼。我母亲、婶婶,还有我叔娘,每每见着年纪大的站着,总是把自己的座让出来;去灶台盛饭,也只需坐上灶台的尊客往一边挪挪贵臀——和颜悦色,不见一丝的不快。好在来“游饭碗”的人也自觉,手上端的大都是葵花碗(碗口有葵花盘那么大),饭菜够一顿吃的了,吃完了往一边一搁,还能再待上一阵。故而是断不会腆着脸在主人家添饭搛菜,不然,女主人再好的脾性,想是也受不住的。毕竟每家备的吃食,也就够自家人填饱肚子。
日子久了,我家那烟熏火燎的灶下便得了一个美名——“议事厅”。
说是“厅”,显然言过了。灶下也就那么大,锅灶桌橱零零碎碎占去了一半,余下的空间,来了一二十人就满当当了。说是“议事”,却有实情。那年头还是生产队的时候,每天出工前,一天里要做的活儿,活儿怎么分派,小队长是要和大伙儿议一议的;收了工,谁勤紧谁害懒,该记多少工分,晚上也是要评一评的。自然,我家一日三餐的灶下,也就成了小队议事的“要地”了。理所当然的,“游饭碗”队伍里的“要人”,非小队长莫属了。
记忆里,当年的小队长是家住河对面的,端着饭碗“游”到我家有一段路,村里大大细细都管他叫“花子”。花子瘦瘦的身板,矮矮的个子,人看着不起眼,可老是虎着那张铜色的脸,我们孩子都挺怕他。碰上他高兴,他也逗孩子玩,只是方式与别的大人不一样,手伸到小倌家的开裆裤下,摸你的小鸡鸡……
每回他“游饭碗”来我家,自然有人给让座。坐下了,他也不说话,闷着头,一边听着七嘴八舌,一边嘴里吧唧吧唧,一葵花碗下肚,把碗往桌上一搁,从裤腰里掏出旱烟筒,凑着一边递过来的火纸媒,点上,滋滋吸了一通,这才扬起头来,拿他的细眼四下逡巡一遭,开说了。也说不清怎么一回事,我打小就喜欢听他说话,现在想来,许是他说起话来极富感染力吧,中气足,声音亮,有板有眼,干净利索,且又有架势。等大家把事儿议得差不多了,看看也该出工了,花子队长把旱烟筒往腰间一别,拿上饭碗,拋下一句,“嗯个事就嘞定哩哈!”话音才落,他人已踢踏着布鞋,抖抖身上披着的外褂,从我家的灶下走出去了。
不过,细想起来,“议事”二字还是名不副实的。你想,一个生产小队拢共才百十号人,每日田地里的事儿也大都有定的,哪来那么多的大事小情要议?故而,“议事厅”里更多的时候,都是东家长西家短的扯闲篇,天上来地下去的呱野鳖,……我家的灶下时常洋溢着热烈欢快的气氛。偶尔也有不和谐的场面。若是在场的人,叫人揭了短,挨了数落,当着众人的面,定然是下不来台的,自然要脸红脖子粗地吵叫起来。一到这时候,就轮上我叔娘上场了。叔娘大名巧仙,是生产队的妇女队长。你可别小看了这一职务,在那个年代,身上要是没几把刷子,没点经络功,妇女队长是干不下来的。印象中,叔娘高高瘦瘦的,梳着齐耳短发,说话干脆,做事麻利,风风火火的,里里外外一把好手,连我那吃国家粮的叔公也听命于她,在村里上上下下也颇有威信。
吵架的多为老妪家,合该她这个妇女队长出来调解。这不,叔娘三言两语才几句,争吵的双方便偃旗息鼓,拿着饭碗讪讪地走开了…… 一晃,这都已经是四十年前的人和事了,现在回想起来,真是恍如隔世!
现在回家乡,我还常去老屋的旧址走一走,看一看。老屋的正屋早已倾圮,房基还在,杂草丛生,也不知谁人栽上了桑树,都有两人高了;老屋的灶下,一边是叔公的儿子改建的楼房,一边堆着乌七八糟的旧物,唯有中间的过道还在,通向村中的小溪,通向远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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