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金融中心 苏州“金”名片

发布:2021-06-29 21:36    来源:新民晚报社区版·长三角

6月11日,苏州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会议在苏召开,会议上发布了《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同时,举行了一系列揭牌、签约仪式。

《指导意见》明确了苏州金融业将围绕重点领域、机构做强、资金集聚、改革创新、对外合作、一体协同、舒心营商等七个方面,形成融资畅、创新活、资本聚、机构强、生态优、对外合作度高、区域协同性好的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打造“四个标杆、一个中心”的总体战略目标。具体是指:打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标杆城市,数字金融创新标杆城市,产业资本集聚标杆城市,金融开放合作标杆城市。探索形成苏州模式,贡献苏州样本,建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有良好协同增强效应的功能性金融中心。

《若干措施》的发布将保障《指导意见》的有效落实,立足我市实际,加强政策配套。围绕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推进金融产业发展两个主要方面,提出了“四个服务”(服务小微企业畅通融资渠道,重点领域降低融资成本,无贷企业实现首贷突破,创业企业优化融资结构)和“四个推进”(推进总部机构落户驻点,法人机构做优做强,新兴业态规范发展,金融人才乐居乐业)。据悉,此次出台的《若干措施》,扶持力度超过了以往任何历史时期,也是目前国内城市中的最优标准。

苏州市立足服务实体经济,促进企业融资畅通。发挥信用保证金作用,支持企业获得无抵质押贷款融资。引导银行机构通过苏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单户1000万以下的信用贷款,为无贷企业提供首次贷款融资,支持企业获得线上信用贷款融资和首次贷款融资。支持企业获得“股权+债权”联动融资,上市挂牌融资,发行债券融资。支持企业获得地方金融组织融资服务,鼓励地方金融组织推出专项服务产品。同时,完善金融体系建设,鼓励机构做优做强。支持新设金融企业总部,单一企业一次性落户奖励最高可达5000万元。支持金融企业总部壮大,奖金最高可达1000万元。针对新设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金融控股公司,私募投资机构,地方金融组织,重点金融企业及项目等均有相应奖励。

会议上成功为14家金融功能性总部及新设机构进行揭牌,各类金融功能性总部、持牌金融机构、投资机构等加速落户,形成了良好的集聚效应。同时,完成了33个项目签约工作,其中包括9个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项目、13个长三角一体化沪苏同城金融合作项目和11个金融支持重点产业的项目,凝聚更多力量助力苏州金融业实现高质量发展。苏州作为全国首批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活动现场受邀嘉宾还进行了数字人民币的消费体验。

无论是作为产业加速升级的制造业大市,还是未来要积极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中的重要中心城市,都需要高质量的金融作为支撑。未来苏州将努力提升金融发展能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持续营造良好金融发展环境,为苏州建设展示“强富美高”新图景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提供金融支撑。

朱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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