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全国首个互联网行政审判规程
12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杭州互联网法院行政审判规程》(下称规程),明确规定互联网行政审判案件的起诉、立案、送达、调解、证据交换、庭审、宣判、执行等诉讼环节一般应当在线完成。据悉,该《规程》是中国首个互联网行政审判规程。
相对于传统行政诉讼,互联网行政诉讼主要管辖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监督、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政府信息公开、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协议等行政争议案件。规程融合了行政审判、网络安全和互联网技术特点,同时探索互联网行政审判规律,在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同时,也引导公民依法维权。
杭州互联网法院发布全国首个互联网行政审判规程 杭州互联网法院供图
“作为全国首个互联网行政审判规程,《杭州互联网法院行政审判规程》具有前瞻性,融合行政审判、网络安全和互联网技术的特点,以探索互联网行政审判规律为主轴,一方面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另一方面引导公民依法维权。”杭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王江桥告诉记者,《规程》发布后,当事人无需到法院出庭应诉,无需提交纸质诉讼文书和证据材料。互联网法院通过诉讼平台或采用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电子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案件关联码。
现在,当事人可以登录诉讼平台关联案件,查阅立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告知书、传票等诉讼文书及当事人提交的案件材料。诉讼网络平台也将全程留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自动生成。当事人可以随时登录诉讼平台,了解案件情况。
规程还要求,互联网行政审判案件要以网络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为平台,探索多元化解纠纷路径,在线开展诉前、诉中调解,并设立举证期限特别提示机制,提醒被告举证期限为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天,原告一般应在开庭前提交证据。
此外,《规定》建立了网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为“民告官”提供便利。根据《规程》的要求,在庭审的各个环节,法庭专门询问负责人的意见,负责人应当亲自陈述意见,避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不出声”现象,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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