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维持原判! “浙江大学女生被害案”二审宣判
今天上午,“11.13女生被害案”二审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不公开开庭审理。浙江高院副院长陈志君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杀人、强制猥亵上诉一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沈雪中出庭履行职务。被告人熊志城及其委托的二审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
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审审理查明,广西籍被告人熊志城因无力偿还赌博所欠债务产生厌世情绪,意欲在自杀前杀人“陪死”。熊志城于2018年11月10日至12日多次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游荡并寻找作案对象。同月13日上午10时40分许,熊志城第四次进入飞来峰景区,当日12时许,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23岁女青年谭某某,即持刀连续捅刺谭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推下悬崖。后熊志城见谭某某还未死亡,又继续行凶,并持刀强行对其实施猥亵后将其当场杀死。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9日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熊志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熊志城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审庭审中,被告人熊志城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上诉理由、辩护意见,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
合议庭进行评议后,经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熊志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熊志城还使用暴力猥亵他人,其行为又构成强制猥亵罪,依法应予并罚。熊志城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熊志城及其辩护人要求从轻改判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采纳;出庭检察员、诉讼代理人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意见,应予采纳。
为此,浙江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被告人熊志城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因涉及个人隐私,本案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公开宣判时,被告人和被害人亲属、部分群众参加了旁听。
一审宣判
“浙江大学女生被害案”一审宣判
7月26日下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熊志城故意杀人、强制猥亵一案,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至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欲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回顾
2018年11月13日,刚从英国留学回来没多久的浙大毕业女生谭某某忽然失联,当时微信朋友圈里大家都在转发一则寻人启事,寻找这个聪明又勇敢的姑娘。根据监控,姑娘最后消失在灵隐景区莲花峰附近。
11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风景名胜区分局发出警情通报:谭某某的遗体在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被发现,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系他杀。
警情通报
11月16日下午,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熊某(男,24岁,广西人)。
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将熊某抓获归案。
11月28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熊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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